听着法庭的指令,宫川起身,手中拿着一本公证书说道,“原告出示的第一组证据。证据一,京都府光正公证处出具的编码为7867859公证书。该公证书对原告个人手提电脑上的18份word文档的创建、修改时间进行公证。其中,该18份word文档皆为《东土巡游遣唐记》的点校word文件,创建时间均为五年以前。可以证明原告的点校活动在五年前就已经开始。”
    随后,宫川放下公证书,又拿起了一本册子,将它打开,展示在众人的面前。却见这本小册子上贴满了密密麻麻的发票,像是一本精致的账簿一般。
    “接下来,是原告出具的证据二至证据二十三,共二十二份发票和收据。其中第一份发票,是原告五年前在九州岛拍卖会上,竞得《东土巡游遣唐记》藏本,相关拍卖行出具的收据。第二份至第十七份发票,是原告来往于东洋各处档案馆、图书馆附近的酒店住宿记录。第十八份至第二十二份发票,是原告目前找得到的相关交通费用支出。”
    “以上证据可以证明。原告五年前即着手开始《东土巡游遣唐记》的点校工作。相关点校工作除了有电脑文档创建的电子记录作为证明外,还有相关的发票记录可以证明原告往返于东洋各地收集《东土巡游遣唐记》的各个底本。”
    “以上证据互相印证,可以证实原告的点校整理工作真实存在。”
    话音落下,宫川坐回在了座位之上。
    这出示的第一组证据,环环相扣。
    既有电子公证记录,又有发票印证。
    整理得井井有条,看起来几无可辩驳的余地。
    高梨法官听完举证之后,随即转头看向法庭的另一侧,“请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在被告席的桌面上,放着宫川展示材料的复印件。宇都宫摩挲着这些a4纸张,站起身来,嘴角泛起冷笑,“对方才原告出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其证明目的,不予认可。”
    宇都宫拿起了桌面上的a4纸张,指着其中一张发票的复印件,开口道:“请裁判长注意方才原告出示发票中的购买方。”
    发票的购买方,即付款的一方。
    却见这些发票在购买方的一栏上都写着四个汉字——京都大学。
    这……这是何意?发票上面开给了京都大学,又能表明什么?宫川不解地抬头看向前方,有些不明白为何宇都宫要提出这个事实
    然而,就在下一瞬间。
    像是有一道闪电在宫川的心中划过。
    这位在知识产权法上拿到年级第一的优等生,突然间懂了宇都宫的意图,眉毛不由得震颤起来,像想到了什么极其糟糕的后果。
    注意到对面那个实习女律师的表情,宇都宫的笑容变得更猖狂了些,“裁判长。这些发票的抬头都是京都大学的发票抬头。经查大学的科研经费报销记录,可以与原告的发票支出一一对应。即这些原告的这些资金支出,都由京都大学所提供。”
    宇都宫踏上一步,面色忽的变得冷峻道,“本案之中,原告下川是京都大学聘用的教职工,作为未取得终身教职的大学教师,其必须承担相应的学术科研任务。据此《东土巡游遣唐记》是原告为完成大学法人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
    “同时,经查《东土巡游遣唐记》点校项目已经由京都大学对外向学术振兴委员会进行申报立项,已经立项成功。大学对学术振兴委员会负有按照标准,完成该科研项目的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主要利用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于法人。”
    “同时另据京都大学内部规章,职务作品的署名权由京都大学进行行使。”
    “本案之中,下川购买《东土巡游遣唐记》的底本资金来源于京都大学。下川往返于各地档案馆、特藏室的交通、住宿开支来源于京都大学。其手提电脑亦是京都大学为教职工配置的标准笔记本。”
    “综上,《东土巡游遣唐记》是职务作品,主要利用了京都大学的物质技术条件。依照法律规定,著作权由京都大学方面享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又由于京大内部规章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由大学行使。”
    “因此,原告下川不具有任何权利,提起排除著作权侵权之诉。相反,《东土巡游遣唐记》的著作权完完全全的归属于京都大学!”
    宇都宫的声音洪亮而又有力。
    穿透在法庭之中。
    尽管著作权法属于复杂的法律学科,但在方才宇都宫的娓娓道来之下,却变得异常的清晰和简单,以至于在场绝大多数没有经受过法律训练的人,也明白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简单来讲,宇都宫论证的逻辑就是:
    《东土巡游遣唐记》属于职务作品;而完成该职务作品的过程中,下川主要利用了京都大学的物质技术条件。因此,《东土巡游遣唐记》的著作权归属于大学,而非下川。
    刹那之间,宇都宫的论证仿佛骤然撕开了一个口子。
    在他方才那番论述之下,《东土巡游遣唐记》的著作权完全变成了大学归属所有。而这一切的一切,竟然是从原告自己提供的证据中,论证出来的。
    也就是说,原告搬起了石头,砸到自己的脚。
    本来想要证明创作真实性的证据材料,反而变成了论证著作权属于大学的证据。
    敌人的武器,反而变作己方的凶猛弹药。
    这简直是一番前所未有的乾坤挪移。
    在场有的旁听人士明白过来这一点之后,刹那间变得胆寒起来。这位名教授……不愧……不愧真的是东洋的知识产权法学权威。竟能从一个小小的发票抬头,抓出这样大的破绽。一些人士也已经听说了原告律师并没有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务经验。
    如此看来,高下立判。
    这就是缺乏实务经验所遭受到的可怕下场。
    在场有的过来旁听的律师已经微微咽了下口水。同高手过招,真的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全盘倾覆。
    而这仅仅只是原告方提交的第一份证据。
    高梨法官看向了原告席,问道:“原告代理人对于方才被告的质证意见有何回应。”
    黑夜之中,敌人的第一发炮弹,骤然间击响了。那隐藏在茫茫雪山,穿着迷踪服的敌人军士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步枪,刹那之间草木皆兵,这漆黑雪夜中朝往这两个年轻人的伏击战开始了……
    第五十一章 宇都宫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