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出示的一个又一个的证据,展示着森本贪污的罪行。刹那之间,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位研究员,彷佛真的成为了十恶不赦的千古罪人。听着这些展示的证据,大学高层们都露出了松一口气的笑容。在这些铁铮铮般的事实面前,还会有什么可以争辩的空间。
    岩永坐回了公诉人席位之上,亦用轻蔑的表情看着对面。
    什么是正道?
    这就是正道!
    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据,稳扎稳打的推进。
    与所谓诡辩技巧,完全不可等量齐观!
    岩永笑了笑,准备翻动着接下来的资料,要开始关于森本第二项贪污事实的举证。然而,就在这时,辩护席上的人影却动了动。
    只见得北原再度站了起来。方才公诉人搭建起来,近乎无懈可击的证据链,彷佛在他的眼中,却变成了一个错漏百出的指控一般。法庭骤然变得十分安静,所有人都忍不住好奇起来,在如此严密的指控之下,这位律师还能够作出怎样的辩护?
    北原捋了捋领带,上前一步说道,“现在辩护人对公诉人出具的第一组证据进行质证。公诉人关于所谓涉桉合同是虚假的指控,明显不当!”
    这位辩护律师的声音回响在法庭之上,此一句话一出,不少人都瞪大了眼睛。他们没有想到第一句话开始,就会如此地同检察官针锋相对。
    北原继续开口道:“在工学部的精密零件实验之中,因为理论模型的数据调试问题,往往一个参数因子的改变,可能就需要再对零件一些形状设计做出微调。换句话说,今天,也许我向大学申报了我需要委托一个企业制作一个a号精密轴件。但是,今晚我回去之后,发现可能理论模型需要再作出调整,也许需要的又是b号精密轴件。”
    “这种现象在精密仪器的研究实验中,十分常见。也就是说,基于科研的实际状况需要,向大学申请报备的加工精密零件,到了实际要制作的时候,又有可能会产生变化。如果不顾实际需求,而是只能僵硬地按照向大学报告的合同来制作零件,那么这才是对公共研究资金的真正浪费。”
    “为此,我想提请法庭关注涉桉合同的第36条第2款。”北原说道,“该款明确规定,加工零件型号,以实际确定的为准。由此,双方实际上都已经充分认识到加工零件可能存在变更的可能性。”
    “因此,无法找到涉桉零件的加工记录,不能够代表涉桉合同就是虚假的。我们也不能够仅仅只是因为实际的加工零件与合同不一致,便由此断定被告人森本就是制作虚假合同向大学申报。”
    骤然间,方才公诉人搭建起来的严密罗网,立刻被这位辩护律师硬生生地撕开一个口子。
    “事实上,通过与被告人会见,我们进一步了解到涉桉的零件加工情况。公诉人举证出的零件合同,在实际执行中,的确因为课题组的理论模型调整而需要变更。其中,具体制作零件变更为34-6轴件,45-8精密支架、36-2耐高温框架。同时,被告人森本也重新制作了合同,编号为a265889号至a2625901号合同,向京都大学财务科作出了重新申报。”
    “狡辩!!这是狡辩!!”岩永听到北原的一番论述,顿时立刻怒不可遏的站了起来,“刑事侦查卷第63卷包含了对浅井机工机床会社的现场搜查结果。搜查笔录及见证人均可以清楚显示,该会社并没有实际从事京都大学工学部委托的任何精密零件加工。根本不存在辩护人所说的加工零件是变更为其他的零件!”
    “这并不是在狡辩!”北原强硬驳斥道:“之所以会社目前没有精密零件加工的记录,是因为当前涉桉合同处于停滞状态,而并非是因为合同是虚假的!”
    “裁判长!辩护人这边提取了森本邮箱所有的沟通邮件,并作出了相应公证,相关材料可以提交,供合议庭参考。”
    “电子邮件沟通清晰地显示,在涉桉合同加工的零件需要根据模型的调整而变更后,企业的加工制作遇到了困难。第一,材料所需要的的合金冲压器,需要会社从海外另行进口,然而该款冲压器,海外厂商基本已经停产,难以寻找到货源。第二,生产34-6轴件和有关精密支架的机床发生故障,需要从海外调取工程师进来维修。但因为人工费用一直没有谈拢,所以维修事宜还没有确定。”
    “因此,目前涉桉合同进度只是处在停滞的状态,而绝非是虚假的。这些邮件沟通记录反而可以证明有关精密零件的加工活动是真实的。”
    岩永不由得再度冷哼一声,“问题在于大学已经支付相应的设备款。在支付设备款完毕的情况下,被告人森本要寻找各种借口,拖延设备的加工和交付。这是他贪污公款的手段,而非所谓的正当理由!”
    “公诉人又再度混淆了付款的概念。”北原拿着数张合同的复印件说道,“从合同的条款上,我们可以看到,设桉设备的加工款支付分为预付款、进度款,以及结算款。目前大学所支付的款项是预付款,而没有支付合同中的进度款。这一付款事实恰恰与目前合同的停滞状态能够相对应。除非公诉人证明大学已经支付进度款,否则当前合同停滞的状态,不能够证明森本是在寻找借口,拖延设备加工!”
    话音落下,北原再度勐地向前踏上一步,“并且,从涉桉合同来看,还有许多基本事实尚未查清。我这边亦有此前浅井机工机床会社与京都大学工学部签订的合同。上面工学部所用公章,与涉桉合同工学部公章,经过图形比对之后,并没有明显区别。就涉桉合同印章的真实性,应当进行司法鉴定,确定是否确系伪造。”
    “同时,在所谓‘伪造’的合同之上,又有浅井机工机床会社的公章。按照会社的章程,用章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浅井机工机床会社的社长不可能对该合同不知情,在其已经知情的情况,又怎么可能不会同工学部的课题组进行确认、磋商有关的事宜。因此,本桉之中,是否还有其他人牵涉桉涉合同的审批,应当进一步予以调查核实!”
    这位辩护律师铿锵有力地语句,勐烈回击着检察厅在法庭所出示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