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大唐第一才女
    李丽质提笔开始书写,旁边的才女们也是饶有兴致地看将过来。
    她们也想看看,仓促之间,长乐公主到底能写出什么诗作来。
    而高阳公主,则是一心想要看李丽质出丑。
    只见李丽质抬笔写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这几句写完,众女恍然察觉到,原来长乐公主写了一首词。
    这几句,不见底下的,却也看不出首尾来,但是和好也并挂不上钩。
    高阳公主嘴角,已经挂上了讥笑之色。
    然后,又见李丽质继续写道: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嘶!
    这一句一出,顿时令众女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那种来自心灵的冲击和震撼,让她们一时间,产生了一种难以描述的震撼。
    这一句,几乎便是从她们心窝里掏出来的一般。
    她们每一个人,那个不奢求能有这样的爱情呢?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啊!
    接下来,她们勉强屏住心神,接着向下看去。
    只见李丽质继续写道: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看完下半阙之后,众女的心灵,再一次受到震撼。
    许多人,眼角泛红,已是蓄满了泪水。
    这一首词,写的太唯美,太凄婉了。
    能够引领人心灵震撼的诗作或者词作,无一不是传世之作。
    这一首便是啊。
    她们一遍一遍的看着这首词,却总是看不够。
    这时候,旁边的侍女不由弱弱地问道:“公主,您的这片词作,奴婢可以拿过去了吗?”
    李丽质微微一笑说道:“自然是可以的,你拿过去吧。”
    “多谢公主。”
    说罢,侍女拿起词稿,向外走去。
    众女这才恋恋不舍地收起目光。
    崔文兰不由由衷地说道:“公主,你这一篇鹊桥仙一出,便是当之无愧的魁首啊。”
    “公主实在是太谦虚了,刚才若不是高阳公主相激,您还不愿意写出来呢。”
    “如果小妹有此才华,早就写出来了呢!”
    李丽质微微一笑说道:“其实这篇词作,并不是我写出来的,另有其人。”
    李丽质的鉴赏能力,自然是有的。
    这片词作,可谓是传世佳作,本是苏公子所写。
    李丽质怎能据为己有呢?
    而崔文兰则是忍不住问道:“公主,这阙鹊桥仙,不是你所写,又是谁写的呢?”
    “如此镌美的词作,如果是前人所写,小妹自信不会没有半点印象。”
    崔文兰张了张口,本想说是苏公子所做,但是最终却是没说出口来。
    因为这首词里,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分明是写给情人的,如果说这首词是苏公子所写的话,那么自己为什么会知道这首词呢?
    这就会暴露苏公子和i自己的关系,李丽质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而崔文兰则是咯咯笑道:“公主说不出来了吧?这分明就是公主自己所作嘛!”
    李丽质微微笑着,心里却是在暗自埋怨高阳公主,都是她多事,要不然的话,哪里需要拿出这首词作来呢?
    这可是苏公子写给自己的,她才不想让别人看到呢。
    而高阳公主,则是恨得牙根发痒。
    李丽质实在是太可恶了!
    这篇词作,她怕是早就已经写出来了吧。
    但是她偏生就假装自己写不出来,偏要让自己逼着,她才勉勉强强的写出来。
    然后惊爆了一地眼球。
    真是装的一手好凡尔赛啊,呵!
    虽然高阳公主未必知道什么叫凡尔赛,但是她的想法,就是这么个意思。
    ……
    宫女姗姗而至,将才女那边的词作拿了过来。
    这边的众位才子,一一传看着。
    “这一首,乃是高阳公主所作,果然另辟蹊径,别有风情啊!”
    “啧啧,这一首乃是文兰小姐的诗作,虽然并非是其巅峰之作。然其荡气回肠之韵味,仍然可赞可叹啊!”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这……”
    有一位才子,手中拿的却是李丽质所作的鹊桥仙。
    看到这两句,他便情不自禁的念了出来。
    而随后,现场不由为之一静。
    实在是,这两句便是单独摘出来,便能给人以灵魂上的颤栗。
    “这是何人所做?快,通篇都念出来。”
    接着,那个才子,便将整阙鹊桥仙高声念了一遍。
    现场再次陷入寂静之中。
    半晌之后,虞世南不由拍案叫道:“这一首鹊桥仙,端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此词一出,再无七夕词矣!”
    虞世南乃当世硕儒,他的评价,可说是最高的评价了。
    然而,现场其他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加以反驳。
    因为他们所有人都坚信,这首词,必然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
    魁首的事,也没人再提起,免得魏王李泰尴尬。
    也是他们觉得,拿魏王李泰的诗作和那首鹊桥仙相比,简直就是对鹊桥仙的玷污。
    诗会便这样不欢而散。
    而这首词,则是在极短的时间内,疯狂在士林之中流传。
    士林之中,对这首词推崇备至,被认做七夕第一词,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而长乐公主李丽质,也被吹捧为大唐第一才女。
    就连李世民案头,都挂着这一首鹊桥仙。
    甚至他还和长孙皇后一起鉴赏。
    “观音婢,你看看,这是丽质写的呢!”
    “这首词写的,让朕都自愧不如啊,丽质这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李世民勉强能算半个文学家,全唐诗里记录了他写的四十多首诗,但是没有一首是脍炙人口,能让后人熟知的。
    长孙皇后则是笑道:“丽质也就偶然间写出这一首佳作,哪里能和陛下你相比呢?”
    李世民哈哈笑道:“这倒也是啊!”
    长孙皇后瞥了一眼李世民,不由有些好笑。
    二哥他,有时候也像是小孩子嘛!
    也需要听人夸的。
    丽质写的这首鹊桥仙,哪里是凭借数量就能比的上的?
    长孙皇后感觉,这首鹊桥仙不像是丽质能够写出来的。
    丽质似乎还缺少了一点才情呢。
    (本章完)